农业部令:8月份起农药按照新标签管理办法实施

时间:2017-08-24 13:47:23 来源:慧溯物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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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7年第7号令——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81日起施行。

意味着,自8月份起,农药也要加入到产品追溯的行列中!全方位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,通过农药追溯软件持续推行农药连锁经营,实施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,做到了高毒农药来源可追溯,去向可跟踪,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。


 


据悉,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农药生产国,农药制剂产品已超过2300种,农药供应商达2700家,80万个乡村零售商。但农药剂型结构不合理、农药市场碎片化严重,这对我国农产品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,而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的推出,强制规范农药标识内容,实现农药可追溯,从而推动农药市场健康发展。

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中提到,在中国境内经营、使用的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贴有标签。

而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:

(一)农药名称、剂型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;

(二)农药登记证号、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;

(三)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、产品性能、毒性及其标识;

(四)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剂量、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;

(五)中毒急救措施;

(六)储存和运输方法;

(七)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质量保证期、净含量;

(八)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;

(九)可追溯电子信息码;

(十)像形图;

(十一)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。

《办法》详细规定了标签标识及说明书的内容,并做了具体细化,对于农药企业来说,标签规定更细化,更有规范性,同时要求有可追溯的电子信息码。

同时在《办法》第二十四条中指出: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等形式标注,能够扫描识别农药名称、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。


行业人士认为,在农药采取二维码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,构建农药产品追溯体系。只需简单扫码,即可追溯溯源信息,产品的质量和流通信息将更加透明,对企业来讲部署产品追溯系统即可采用全自动数据化的生产方式。产品数据也将更加精准,从而进一步指导企业市场发展。

慧溯物联网作为产品追溯4.0解决方案开创者可根据客户的需求,针对客户不同包装形式,不同包装生产线,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农药追溯系统解决方案。